『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』
imgevent
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:::

:::

使用規範

民生示警公開資料平台免責聲明

一、目的

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國人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公開資料,提高政府資訊資產透明度,建置民生示警公開資料平台(以下簡稱本平台),鼓勵個人、企業及組織(以下簡稱使用者)運用公開資料創造知識資產及便民服務,特訂定本規範。

二、公開資料

本平台提供資料之相關機關(機關表列詳如本頁下方,以下簡稱各機關)以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(包括但不限於光碟、磁片、磁帶、電腦資料庫及網站等)所儲存之影像、聲音、圖形、文字、程式、軟體及其相關資訊,經審認後,除特別註明限制公開外,均提供公眾公開利用(public domain)並自由使用。

三、平台公開資料使用規範

  1. 本中心及各機關於本平台的公開資料屬於公眾公開資料,使用者不得宣稱版權所有。
  2. 使用者可對本平台提供之資料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以其他加值應用方式開發其他產品或服務(以下簡稱加值衍生物)提供公眾使用。但不得宣稱加值衍生物為政府官方產品或本平台提供,也不得將加值衍生物或使用者本身自己的資料仿製成政府官方產品、服務或宣稱為本平台提供。
  3. 本平台名稱、視覺化圖徵或圖徽的使用受商標法保護。使用者使用本平台名稱、視覺化圖徵或圖徽時,不得宣稱或暗指為本中心或各機關的從屬單位。使用者如指明未經變更本平台的內容或指明直接連結本平台網址,則允許使用本平台名稱、視覺化圖徵或圖徽。其他使用方式則需獲得本中心或各機關之明確的書面許可。
  4. 使用者使用本平台資料時,應特別注意各項資料的發布時間及其時效性,其加值衍生物之內容及數據應確保與本平台上之資訊一致。當本平台之資訊更新後,使用者應在最短時間內配合更新。
  5. 使用者應自行承擔使用本平台資料的全部風險,使用者如因使用本平台公開資料而遭受損害或損失,或因此致第三人遭受損害或損失而遭求償者時,本中心及各機關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。
  6. 本中心及各機關如因線路或設備故障、檢修、保養、停電或其他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件,致無法提供使用者公開資料時,造成使用者因此所生損害或損失,本中心及各機關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。
  7. 本規範未詳盡之處,或另有糾紛爭議等,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處理。

四、公開資料終止提供

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中心及各機關得隨時終止提供全部或部分公開資料,使用者不得向本中心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:

  • (一) 使用者違反本規範之規定。
  • (二) 因政策變更或其他正當事由,致本中心及各機關認為繼續提供資料供使用者加值利用,已不符合公共利益之要求者。
  • (三) 本中心及各機關所公開資料有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疑慮者。

本平台提供資料之機關如下

  • 水利署
  • 中央氣象署
  • 交通部公路局
  •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
  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
  •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臺鐵公司
  •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
  • 疾病管制署
  • 臺北市政府
  • 臺中市水利局
  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
  • 環境部
  • 台灣電力公司
  •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
  • 內政部消防署
  • 台灣自來水公司
  • 桃園市水務局
  •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
  • 水利署第十河川局
  • 臺南市政府
  • 核能安全委員會
  •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
  •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
  • 海洋保育署
  •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
  •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衛生福利部
  • 高雄市政府
  • 新北市政府
  •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
  •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營建署
  • 新竹市政府消防局